2019年1月5日 星期六

第十四節「在晉董狐筆」與「在齊太史簡」的故事 (1.8.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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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冊 上古時代 (由上古時代至秦的統一)

第八章 春秋時代的五霸

第十四節「在晉董狐筆」與「在齊太史簡」的故事 (1.8.14)

       卻說晉襄公崤函之戰結怨,連年發生戰爭;雙方互有勝負,秦國的勢力,始終無法向東發展。襄公死後,其子夷皋繼位,是為靈公。他是一個不理朝政,殘酷不仁,不納忠言的暴君;他最寵信的是奸臣屠岸賈。靈公為了滿足自己的享樂,曾造了一座九層高的臺,叫做靈臺,浪費了國家很大的財力,致使國庫空虛。他常在靈臺上用彈丸去彈擊路上的行人,以此為樂;又養了一條很利害的惡犬,凡有違忤他的臣屬,便放惡犬去咬斃他。有一天因為廚夫烹煮的熊掌不爛,他便把厨夫殺了。

      那時掌理晉國國政的卿相是趙盾 (又稱趙宣子) ,是一個很忠君愛國的人,曾數次規勸靈公;靈公不但不聽,且視趙盾為仇人。只因趙盾是一個有功的忠臣,又不便無緣無故的把他殺掉,便暗中派了鉏麑*的去行刺。那時天尚未亮,趙盾便穿了朝服,坐在堂上閉目養神,等候天亮上朝辦公。鉏麑看了這位公忠體國的大臣,實在不忍心下手;但如空手回去覆命,一定會被靈公處死。於是便在庭院大聲叫道:「我是鉏麑!寧可違背君主的命令,也不忍下手殺害忠良,所以要自殺!但恐怕還有後來的人行刺,請相國注意防範!」說完,便向庭中的一棵大槐樹一頭撞去,腦漿迸裂而死。為了這個事件,都勸趙盾今天不要上朝,以免遭遇危險。趙盾回答說:「我身為大臣,怎能為此荒廢政事?死生有命,怕什麼呢!」便吩咐家人暫將鉏麑的戶體埋在槐樹下,若無其事的照常進朝處理政務。
*鉏麑(ㄔㄨˊ ㄋㄧˊ):春秋晉人,生卒年不詳。晉靈公趙盾強諫,使鉏麑殺之。麑往,見盾盛服將朝,因時尚早,坐而假寐,麑以盾為賢,不忍殺,但無以回報,遂觸槐而死。見《左傳.宣公二年》。

      靈公見此計不成,第二天又假意宣趙盾進宮赴宴。在酒過三巡的時候,靈公假意要看趙盾所掛的實劍,以便加趙盾一個在宮拔劍弒君的罪名,然後將其殺害。趙盾不知是計,正欲解劍,那時替他駕車的武士提彌明,在殿下看見,大聲叫道:「臣侍君宴、禮不過三爵,為何酒後在君前解劍呀? 」這話提醒了趙盾,便起立退席。提彌明趕快上殿,扶趙盾下來。靈公大怒,便叫埋伏的甲士和惡犬去追,提彌明請趙盾趕快逃走,獨力在後抵擋,當將惡犬格死,但因遍體麟傷,致力盡被甲士殺死。趙盾正在危急的時候 ,忽有一人趨前,背負着趙盾,逃出宮門。趙盾問他為何相救 。那人說:「相國不記得桑林中飢餓的人了嗎?我叫靈輒。」原來五年前,趙盾在外打獵,在桑林中休息,見一人餓倒地上,不能行動,問其姓名,才知叫靈輒;因在外留學三年,今天始回國,因錢已用光 ,三天沒有飯吃,所以餓倒,不能行動。趙盾覺得很可憐,便叫左右帶來的飯菜送給他吃。靈輒先收存一半,然後才吃。趙盾問他收存一半的原因。靈輒回答說:「家有老母,我出外三年,不知母親生死存亡,如果還在的話,願以大人所賜飯菜,帶回家給老母充 。」趙盾聽了很是感嘆的說:「你真是一個孝子啊!」於是叫他把留存的也吃掉,另外再拿些飯菜送給他帶回去。想不到五年前一飯之恩,今天竟救了自己的性命。恰好趙盾的兒子趙朔 ,又帶了家丁駕車來接。趙盾上車後,再尋找靈輒,已不知去向。於是父子棄家向城外逃走, 在途中遇到他的族侄趙穿,射獵方回。趙穿請趙盾暫時不要出境,等幾天有信來,再決定行止 。趙盾說:「既然如此我暫避住首陽山,專等你的消息,但你必須謹慎,不要禍上加禍才好! 」趙穿回到城內後,便運動靈公左右甲士,設計把靈公殺了,然後迎趙盾父子返都主持國政。趙盾趙穿洛陽迎立公子黑臂(晉文公之子靈公的叔父)繼位,是為成公。關於趙穿弒君的事,也就未加追問。

      那時晉國的史官便在史册上坦直的寫下「趙盾弒其君」五字。趙盾看見了,便問董狐說:「你怎麼寫下是我弒君的呢?」董狐回答說:「你身為相國並沒有逃出晉境,回來又沒有追問弒君的人,不是你弒君又是誰呢?」趙盾說:「現在可以改正嗎?」董狐說:「史乃傳到後世的信史,我的頭可以斷,而這個竹簡是不可以改的!」文天祥正氣歌所云「在晉董狐筆」,即是指此事而言。


      想不到五十年後,在齊國也發生了同樣的史官直書壯烈故事。卻說齊莊公崔杼慶封有援立之功,便任崔杼為相國,與慶封同執國政。崔杼繼妻棠姜,很是漂亮,有一天,莊公在崔杼家飲宴時,看到棠姜的美色,真是魂靈兒都被她攝去了,便千方百計的設法與棠姜私通。俗語說:「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」。這宗醜事,終被崔杼知道了,於是懷恨在心,陰謀弒莊公以報復淫妻之恨。只因莊公有勇士護駕,一時不便下手。後來崔杼設一圈套,由其妻棠姜誘莊公赴其家幽會,暗中埋伏武士,將莊公殺死。迎其子臼繼位,視為景公

      崔杼便叫太史書莊公因虐疾而死。太史不從,直書:「崔杼弒其君。」崔杼看了大怒,便把他殺了。但是太史的第二個弟弟,又在竹簡上照寫:「崔杼弒其君。」崔杼又把他殺了。太史的第三個弟弟,又要來寫。崔杼拿着竹簡對他說:「你兩個哥哥都已經死了,難道你不怕死嗎?只要你肯改正,我就不殺你!」太史第三個弟弟回答說:「照事直書,是我們做史官的職責。與其失職而生,不如盡職而死!昔日趙穿弒其君,太史董狐,以趙盾身為相國,不能討賊,難辭其咎,直書『趙盾弒其君』,而趙盾不殺董狐,是知道史官的職責不可廢除的。現在就是我不寫,天下必有他人來寫;就是齊國不寫,也不能掩去相國弒君的責任,只是給有見識的人譏笑而已!因此我也不愛惜死了。崔杼聽了,嘆口氣說:「我為了國家,實在不得已才是弒此昏君。雖然你這樣直書責我,想後人對我必會諒解的哩!」於是將竹簡擲還太史三弟。當他將史簡拿回史館時,南史氏聞齊太史兄弟都被殺,也要拿着竹簡來寫;及到史館,看見已經寫好了,便回去了。文天祥正氣歌:「在齊太史簡」,就是指此事而言。

      「在晉董狐筆在齊太史簡」,可以說是在中華史册上,彪炳千秋,前後映輝的兩個史家典型故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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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書照片如下:
↑ 第十四節「在晉董狐筆」與「在齊太史簡」的故事 (1.8.14) - (1)
↑ 第十四節「在晉董狐筆」與「在齊太史簡」的故事 (1.8.14) - (2)
↑ 第十四節「在晉董狐筆」與「在齊太史簡」的故事 (1.8.14) - (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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