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

第七節 李斯蒙冤受刑戮 (2.2.7)

<【前一篇】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緣起】【總目錄】【代序】--【第二冊】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後一篇】>

第二冊 中古時代 (由秦至文景之治)

第二章 秦朝暴政的覆亡

第七節 李斯蒙冤受刑戮 (2.2.7)

        却說秦二世寵任趙高,不理朝政,朝中一切政務,均由趙高一手把持;及到四方亂起,警報頻傳。不但不怪趙高矇蔽不奏,却去斥責丞相李斯。李斯是一個貪圖祿位的人,因恐二世譴責,只知迎合上意,請二世嚴刑峻法,奏說:「只要督責加嚴,臣民自然害怕,不敢造反作亂 。」這正符合二世的心理,遂下詔大申刑嚴,不論有罪無罪,不論貴賤,每天總要殺幾個人來示威。官民無不戰戰競競,提心吊胆。且說趙高持寵專權,往往公報私仇,擅殺無辜,但又怕李斯從旁發覺檢舉。因此便心生一計,對二世說:「陛下貴為天子。也知道天子稱貴的原因嗎?」二世本來是個糊塗蟲,對此茫然不知所謂,便反問趙高。趙高回答說:「天子之所以稱貴,是因為天子高高在上,臣下只能聽到聲音,而不能見面。從前先皇帝在位日久,臣下無不敬畏,所以雖然日見臣下,臣下也不敢生非妄進邪說。今陛下嗣位纔二年,年紀又輕,若是常與臣商議國事,倘或言語有失,或者處置不當,反使臣下輕視,而生誹議。何不深居禁宮,使臣與侍中,或熟習法令的官員,每日陪侍陛下左右;如有奏章,可以從容裁決,不致錯誤。大臣見陛下處事有方,便不敢把疑難的問題,來試陛下。陛下不就是聖明的君主嗎?」二世本來對法令朝政不感興趣,樂得安安逸逸的在宮中淫樂,聽了趙高這篇鬼話,很是高興。過去還有上朝聽政的日子,自此以後,根本就不上朝了;每日在宮內與宦官美女尋歡取樂,一切國政,統由趙高包辦,但趙高還不滿足,覺得還有一個丞相李斯礙事,便又生出一計,來陷害李斯了。

        有一天,趙高去拜訪李斯故意談及關東亂事,李斯皺眉長歎不已。趙高又趁便說:「現在外面亂事日起,群盜如毛,主上只知淫樂,不理朝政,且徵調役夫修築阿房宮,採辦一些狗馬無用的東西,尚不知自省。君侯位居丞相,比不得趙高只是一個服役宮中的內侍,人微言輕,為什麼坐視不言,而忍心看國家危亂到這地步麼?」李斯說:「不是我不願進言規諫;實在是因為主上根本不上朝聽政,叫我怎樣面奏呢?」趙高說:「這也不難。等我探得主上閒暇的時候即來通知君侯,君侯便好進諫了。」李斯還以為趙高是個忠心耿耿的太監,便很高興的满口答應了。

        誰知道趙高心中另外懷着鬼胎。每逢二世飲酒作樂最高興的時候,便派小太監通知李斯來求見;故意使李斯來掃二世的興。當然李斯碰了幾個釘子,不但沒有見到二世,反使二世對李斯討厭。於是趙高便乘此機會進讒說:「關於沙邱宮的遺詔,李斯也會參加計謀,他本望可得封王,但現在還沒有實現,因此便與他的長子陰謀造反。近日來屢次求見陛下,必定有什麼反意。陛下不可不防備哩!」二世尚在沉吟,趙高又說道:「楚盜陳勝等人,都是丞相鄰縣的子弟,為什麼這樣橫行,而沒有聽說防守三川李由出擊呢!這不就是証據嗎?」二世到底覺得案情重大,不好輕便的將李斯究辦;便先派人至三川去訪察李由有無通盜的實迹,再行問罪。趙高不敢再言,只好聽由二世派人出去。但趙高却暗中賄賂使臣,叫他誣陷李斯父子。.

        却說李斯已知中了趙高的圈套,且聽說派人至三川查辦李由;於是便上書劾奏趙高,歷陳趙高的罪惡。二世稍為看了一下,便對左右說:「趙高為人清廉強幹,下知人情,上適朕意。 朕不任趙高,還任什麼人呢?丞相自己心虛,反來誣劾 (ㄏㄜˊ) 趙高,實在是可恨!」李斯見二世不從,又邀集右丞相馮去疾,將軍馮刼 (ㄐㄧㄝˊ 同劫)一同聯名上書:無非是請罷修阿房宮減發四方徭役,并有隱斥趙高的語意。這一下子可惹惱了二世;很生氣的說:「朕貴為天子,難道修築宮殿和徵調民間徭役都不行嗎?而且這是先帝的遺規呀!朕即位二年,群盜並起。丞相不但不能平亂,反欲將先帝的遺規,都要盡行棄去。真是上不能報先帝,又不能為朕盡忠!這種完全不中用的大臣,還留了有什麼用呢!」即下詔將李斯馮去疾馮刼三人罷官,一併下獄;并派趙高担任審訊的任務。馮去疾和馮刼倒有些志節,自稱身為大臣,不應受辱,便慨然自殺了。獨有李斯還想活命,不肯就死,任憑拘押下獄,聽候審訊。你想,李斯是趙高要謀害的對象,現在落在趙高手裡,還有活命的希望麼?趙高硬要李斯供認他父子謀反。李斯怎肯服誣?極口稱冤,但這位狠毒的趙太監,那有輕易放過?在嚴刑拷打之下;李斯體無完膚,昏死數次。李斯實在熬不住了,只好胡亂屈招畫供。李斯押入獄中後,忍痛作書,自敘前功,尚望二世從輕發落,特求獄吏代為呈上去。偏偏又被趙高發覺了,將李斯的書毁去,又使自己的心腹,偽稱御旨覆訊。李斯一呼冤枉,便百般拷打,不使他翻供。李斯經過再三刑訊,自已無法申冤,反而更受苦刑,後來二世真的派人來覆審,李斯也不敢翻供了,一律招認。覆審的官員還報二世。二世看了李斯的供詞,很高興的說:「若是沒有趙高,幾乎被李斯所出賣了呢!」於是便把李斯判成死罪。派赴三川查辦的官員,先向趙高陳明,說李由已經陣亡,正好死無對証;便捏造謀反的事實,奏報二世,二世大怒,遂令將李斯備受五刑處死,并誅及三族。可憐李斯一家子弟族黨,均被綁赴刑場行刑。李斯對他的次子哭着說:「我想和你再牽着黄狗,出上蔡的東門,去追捕狡兔,已經是再不可能得到了啊!」父子相對痛哭。所謂五刑,就是:先將李斯臉上刺字、二割鼻、三砍斷左右腳趾、四砍下腦袋、五再將尸首斬為肉泥。你說李斯死得是多麼的淒慘啊!李斯一生,對秦朝一代的政法制度,可謂不無貢獻;只因貪戀祿位,後來又不免阿附倒行逆施,而落得如此結果。可見「富貴」二字,最是誤人;後人應把他看作榜樣,切不可貪心不足哩!


<【前一篇】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緣起】【總目錄】【代序】--【第二冊】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後一篇】>


原書掃描如下:
↑第七節 李斯蒙冤受刑戮 (2.2.7) - (1) 
↑第七節 李斯蒙冤受刑戮 (2.2.7) - (2) 


<【前一篇】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緣起】【總目錄】【代序】--【第二冊】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後一篇】>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